中心建制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7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水利水运实验教学中心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教务处作为校级职能管理部门对中心的教学和设备管理等进行工作指导。
(2)中心实验教学采用开放式运行模式。中心的设备、场地资源对各专业学生的实验教学、技能竞赛、训练、实习开放,中心建立了大型设备社会共享机制,大型设备对社会开放,保证中心设备资源的充分利用。
(3)中心设备购置、维护计划采用三级审批制。各实验室根据自身设备条件以及实验项目改造和开发的需要,会同相关教学单位(系、教研室)提出设备购置以及设备运行维护计划,中心根据建设规划、建设重点、资源共享等因素,复核审批后报教务处、主管校长批准实施。
(4)中心设备维护经费实行动态调配制度。中心根据学校下拨的设备运行维护费用及各教学实验室的教学工作量、设备数量、设备特点,对设备运行维护费用进行动态调整。
(5)中心建立了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相结合的造血机制,通过科研及社会服务(工程检测、监控、咨询、对外培训等)扩大经费筹措渠道,用于设备维护以及资助教学改革工作。